代订机票失误 导游诱导消费…省文旅厅发布旅游投诉案例
分析:根据《旅游法》规定,导游在购物过程中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游客应理性消费,遇到争议行为,可保留证据进行投诉。案例三灾情影响旅程?游客这样维权案例:2021年6月,游客王某一行4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省内两日游,团费总计1600元。因强降雨天气预警,旅游线路中的景区暂停接待游客。旅行...
网购旅游产品当心法律风险
有半数的网购旅游网站不提供书面合同,由于提供的电子合同无消费者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将面临无合同依据的法律风险。第四是广告风险。部分网购旅游网站在发布广告时做出虚假承诺,在行程安排、游览时间等方面做出夸大宣传,而在消费者交了款项之后,则删除之前的广告网页,使得消费者维权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网站做过类...
疫情期间网上购物商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
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未就旅游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且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其履行合同造成的障碍,并已在合同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间内通知合同相对人。同时,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就旅游费用的退还进行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
普法小课堂|教你如何避开常见的网络购物陷阱
将之又细分为“无需使用、肉眼可显著识别的不一致”“描述违反广告法或卖家需使用后方能察觉描述不当”等情形,分别配以不同举证责任规则与违约责任规则,支持消费者在发现不一致后进行维权,要求卖家予以补救。在“无需使用、肉眼可显著识别的不一致”的情形下,若买家能够通过图片或视频等方式提供初步证据,且保证商品...
南方日报:仅有“垫资退款”未必能规范购物游
新《旅游法》第35条明确,购物行为在“双方协商一致下”是合法的,因此定义“强制购物”需要举证。要实现旅行社“垫资退款”,首先要证明购物行为属于“强制行为”。结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来看,这至少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导游、旅行社从购物行为中获利;2)未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3)或签订合同里没有...
广西南宁12315中心提示:谨防直播带货诱导“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的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存在举证能力、主体认定、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较大困难(www.e993.com)2024年7月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要警惕直播带货常见陷阱,谨防诱导消费。鉴于网络购物相关信息删除后难恢复,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应及时保留相关记录,例如该产品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
山西省文旅厅公布旅游消费维权案例
建议:导游在购物过程中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不应采取向旅游者提供借款等方式来诱导旅游者购物。旅游者行程中应理性消费,避免冲动型消费,对于旅游中遇到购物等有争议的行为,旅游者可以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山西:旅游投诉典型案例解析 助力消费者维权
建议:导游在购物过程中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不应采取向旅游者提供借款等方式来诱导旅游者购物。同时也提示旅游者行程中应理性消费,避免冲动型消费,对于旅游中遇到购物等有争议的行为,旅游者可以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的证据,并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解析旅游投诉案例,山西省文旅厅助力游客维权
分析:旅行社未能提供已支付相关费用且不能退回的凭证材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全款退还游客。为防止极端天气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景区应告知旅行社和游客门票退改政策,旅行社应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及时告知游客、协商变更行程,妥善处理退费事宜。来源:太原晚报...
又出花样!主播诱导场外下单、拉黑“跑路”
长春消协秘书长钟萍提示,消费者在通过直播带货购物时,切勿选择场外交易,要时时警惕主播诱导内容,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直播购物转微信付款,售后服务遇难题2月16日,王丽在一短视频平台上的某直播间看到一款心仪的羽绒服,联系客服后,对方告诉她过年期间暂时不发货,不过可以加一下微信,通过微信下单,还能安排提前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