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正版卖仿版!千万粉丝网红带货“翻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
“职业打假人” 收徒卖课,谨防成灰色地带的狂欢
这种行为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涉嫌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一旦学员实施了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商家造成伤害,还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职业打假”产业的兴起,还带来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共资源的浪费。据统计,2023年上海市职业类索赔投诉数量达到24.6万件,其中年投诉量超过10件的投诉...
没倒在法律枪口下的雨姐,终于还是死在了央媒的“追杀”下!
如果生产的过程中东北雨姐就知道了,那么她就是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罪名,通过调查发现,东北雨姐确实是知假售假。10月11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件事情发布了公告,表明了东北雨姐在直播中卖粉条的时候就是虚假宣传,或者说是故意引导消费者的商业宣传,商品和她直播卖货的时候描述的不一样。根据相关规...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第六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其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第七条鼓励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第二章查处范围第八条生产...
河声丨网络假货岂能跳出法律的三界之外
那就是对于网络上的违法违规需要一样的查处。就拿“退一赔三”来说,这是有关法律规定的事情,难道网络上的假货“高人一等”?既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就需要让法律法规得以落实,而不是让消费者只能“有苦难言”“自认倒霉”。网络假货成“黑神话”,“执法的孙悟空”也需要“法律的金箍棒”。首先来说,...
【西街观察】“小杨哥”的假货之争,必须由法律给个说法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超头”更不能存在于监管之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大主播直播间不只有销量和流量,还必须有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一旦涉及违法犯罪,不管是谁都必须为“疯狂”付出代价。从2018年开始,互联网平台尝试把网红经济与中国强大的供应链体系连接起来,直播电商走红的根本逻辑是为消费者创造了实实在在的价值。
朋友圈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转发者也要担责!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购遇到假货,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一)消费者受到欺诈时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不可不知的法律知识!
2、在展销会、柜台买到假货,展销会已结束、柜台已撤出,找谁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
恶意索赔背已离维权初心,亟需堵住法律漏洞
但恶意索赔在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职业打假人大批量购买假货,并不是出于个人消费需求,明显属于“知假买假”行为,甚至以掉包、伪造证据等手段“主动造假”,将真品“变”成了假货,其目的就是利用维权的“合法外衣”获取数倍的惩罚性赔偿,从中谋取不法利益,甚至还利用商家害怕受处罚及影响社会声誉等心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