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水日 以案释法】未经许可擅自打井取水,违法!
本案中,张某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企业生产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决定于法有据。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后,张某表示自愿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该案的顺利审结,达到了处罚与教育...
农村不得私自打井?水是国家矿产,村民可购买自来水
但是现在农村却不能私自打井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有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法律,其中就规定了无论是哪里打井,都有着相关的流程。在大概70年代的时候,很多农村只有一口水井,因为条件差,所以家家户户都是要到这口井去打水,供一家去吃水、用水。随着知青下乡,渐渐的...
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及禁止行为。结合上位法规定及我市管理实际需求,以列举方式,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八种禁止行为,如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禁止弃置或者倾倒矿渣、石渣等;禁止棚盖河道、行洪沟渠等。二是明确了堤防安全保护区及禁止行为。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相连地域划定50米至200米的堤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www.e993.com)2024年10月24日。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注| 西辽河干流滩区分区管控有法可依!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贵州发布2023年度水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3月,仁怀市水务局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X酒厂占用河岸线修建堤防和拦河坝工程的违法线索。经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该酒厂占用河道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且当事人按技术审查意见对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拆除完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根据相关规定,仁怀...
【处罚依据】【处罚条件】霍邱县水利局行政处罚目录_霍邱县人民政府
1.立案阶段责任:在检查中或接到举报、控告等,发现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和保护区范围内,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指定专人负责;依法回避;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笔录、收集证据;允许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
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修订)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一般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宽度5%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对河势稳定、河岸堤防安全、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