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邦武|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质论
理论和实践部门也在持续探索当否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以利于明确法律责任:处理大数据的算法即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自由意志,从而具备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性特质,因此需要赋予其为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
于文龙|民法典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之法律性质辨析
一般认为过错原则的适用,一方面,或与保障自由有关,即为保障私人行动自由,划分责任的边界、不自由的边界,仅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个人主义哲学的自由意志理论是过错责任乃至自己责任的思想基础。民事环境侵权责任亦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故环境类法律责任实则与保障自由无关。另一方面,或与所承担责任后果的大小有关,...
邱山山|平台隐私政策的制度落差及因应之策
隐私政策服务于信息主体的自主权,隐私政策的决策是信息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拥有自主权才可表达自由意志,对隐私政策自由意志的表达往往借助同意决定来实现。自由意志在合同编中体现为契约自由,在继承法领域体现为遗嘱自由,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领域则体现为知情同意规则的适用。知情同意规则的制度初衷是确保信息主体的决策...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法规制|王颖
意志论以人的意志运用为标准,在算法设计、数据提供、使用者之间比较尚有合理性和基准,例如能够有效论证人工智能的研发者和数据训练者均不能基于自由意志直接决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因而不是适格的AIGC作者。但若以自由意志创作或具备人类思维意识为标准要求人工智能作出同样表现,只能通过对人类意识作用过程的描述来判断智...
从智能分级视角看人工智能法律人格之有无
《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不存在理论障碍》一文在论证人工智能具备法律人格时指出,“人工智能的自动化决策,是人类所‘投喂’大数据与计算机程序共同合力形成的结果,两者均是人类智性的延续与‘放任’”,恰恰证明了弱人工智能难以产生自由意志。在物质性要件方面,《有限法律主体: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合理选择》一文虽主张...
唐端样|数字时代法律的算法个性化研究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即便简单案件,法官仍有解释法律的空间,用自由意志确保法律适用的合理性,以达到追求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目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然而,这种行为在适用微指令的领域却难以发生。当借助新技术的法律个性化得出的结果与人类的正义观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官也不宜粗暴地干涉,用更符合自己正义感的判决代替算法个性化的结果,这样会...
有位神经生物学家坚信我们没有自由意志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在道德和法律方面的影响将是巨大的。我们对成功和失败的看法,以及谴责和惩罚的方式,都将不得不发生变化。---肖恩·伊林(SeanIlling):你如何定义“自由意志”?罗伯特·萨普尔斯基:也许最好的开始是指出大多数人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因为这将立即让你陷入困境,而最好的展示场所可能是法庭。有一...
自由意志与量子力学
自由意志的辩护与决定论相对立,自由意志的支持者认为,个体在某种程度上拥有自主选择的能力。这种观点强调人类的意识、情感和理性在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性。自由意志的支持者认为,尽管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会影响我们的选择,但最终的决定仍然是个体的责任。这种看法在伦理学和法律体系中尤为重要,因为它为道德责任和个人权利...
许燕佳|手术机器人介入下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以“严重不负责任...
首先,赋予全自主强机器意识型手术机器人刑事主体地位将产生二律背反现象:制造具有自由意志的机器人不符合人工智能“以人为本”的设计目的与法律定位需要,而不具有独立于人类的平等利益的机器人不具有法律评价的平等性前提,难以具备犯罪资质。换言之,当智能机器人具备自由意志而获得犯罪主体地位之时,也将突破人工智能的...
AI文生内容的版权战争:从个案到根本逻辑
正是这个安排直接导致指南的逻辑崩溃,因为指南是以AI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不可以享有版权为制度前提,但却承认在文生内容场景下AI正是实际创作者,而人类用户却不可以享有版权。我曾在《妥协是渐进的艺术》中批评《登记指南》的AI版权不可能三角悖论,“即同时承认AI技术可以生成符合作者传统身份要素(有独创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