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这些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以案说法
比如:借名购买政策保障性住房,购房协议可能因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另一方面,借名买房也容易引发其他后续纠纷。对于实际购房者而言,因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如果“出名人”有其他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或是“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实际购房者可能无法追回房屋;对于“出名人”而言,一旦实际购房者逾期或无力偿还贷款...
以案说法丨借名借款务必慎重 帮人签借条要担责
法条链接利息不得预先扣除禁止高利放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
借名贷款买车牟利套贷转贷合同无效
因徐某的资金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存在贷款利息等损失,胡某应予以承担。被告支付给原告的“好处费”500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在本金中予以扣除。□法官说法法官庭后表示,“借名买车”看似互惠互利,实则暗藏巨大隐患。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的,不仅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无效,“好处费”、利息不被支持,还要面临自...
【诚信建设系列案例展播】借名帮别人贷款?风险很大!
借名贷款因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贷前审查、贷中调查、贷后管理等程序虚置,给信贷机构的资金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本案即是因借名贷款逾期未还引发的纠纷,本案的依法办理,对信贷机构和名义借款人均是一种有力警示。对于信贷机构而言,必须加强贷前审查,积极防范借名贷款,保障资金安全。对于名义借...
【法官说法】借名贷款有风险 借贷签字需谨慎
名义借款人会因为其借名贷款的行为承担很大风险。如果不能证明银行对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明确知晓,在诉讼中银行也不同意选定实际借款人作为合同相对人,那么只能由名义借款人自己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在代替他人在借款或担保合同上签字之前要多考虑法律后果,同时要多考察对方的信誉及还款能力。借名贷款...
挂靠第六讲:挂靠空壳公司开票,也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借名贷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张三想去银行贷款做生意,但资质不好,银行不愿意放贷,于是找到公务员李四,以李四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把款项转到李四的银行卡,李四马上转给张三。还贷款的时候,张三把钱转到李四的银行卡,李四再转到银行的账户。在法律上,是张三在申请贷款,还是李四在申请贷款呢?
昆明宜良融丰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违规等被罚90万元
据悉,昆明宜良融丰村镇银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借名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以及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严格,使得个人贷款违规用于投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金融监管规定,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借名贷款”有风险,签字同意须谨慎
但是,二人虽均表示赵某系替王某贷款,却未向法院提交有力证据证明银行在提供借款时知晓二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同时,银行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借款合同的相对方是赵某,担保人是王某,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合同,且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期内月息及逾期加罚利息,经法院审查...
上海一中院: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一般而言,借名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往往具有特殊目的,如为规避限购政策、为获取贷款或贷款利息优惠、为购买保障性住房等。上述不同情形下借名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尚存争议。如在规避限购政策或套取银行贷款的情形下,借名人与出名人达成的借名协议是否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借名人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借名...
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还款责任如何承担?
(摘自《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载《人民法院报》2024年4月11日第7版)裁判规则1.检察机关在办理“借名贷款”案件中,应综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委托关系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大连某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朱某、侯某辉、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