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家入户门外移至公共区域,违法!一业主被罚4500元
任何擅自占用公共部位、公共空间,侵害其他共有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现实生活中,占用共用区域的行为不仅是入户门外移,还有车辆停放绿化带、装修材料堆放楼梯道、过道安装第二道门等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还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相关...
业主擅自更改开门方向被法院判决改回 社区公共空间谁做主?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
业主侵占公共部位,业委会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该款对社区公共秩序维护方面业主委员会所具...
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怎么办?法院提示:需要法治与文明并进
法律法规以禁止性条款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怎么办?
法律法规以禁止性条款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占用楼栋连廊公共空间违法吗?
这样占用楼栋连廊公共空间的行为违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连廊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由业主共同享有和共同管理。在连廊未登记在自己产权范围内的情况下,业主在连廊上私...
社区公共空间谁做主?这些“侵占”行为需警惕
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社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公共空间被占用问题,比如圈占绿地建庭院、种菜或停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物业常见侵权法律问题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
占道“垃圾”被物业清理,业主索赔被法院驳回
法律法规以禁止性条款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社区公共空间谁做主?这些“侵占”行为不合法
法官解释称,法律法规以禁止性条款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