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是什么意思?这种行为在法律和道德上的评价是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收受行为的性质和评价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果收受的财物或好处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得,并且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交换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那么这种收受通常是被认可和允许的。然而,如果收受行为涉及到贿赂、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例如,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哈尔滨市纪委原副书记韩世昆,执纪破纪、执法犯法,大肆收受贿赂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报告;违反工作纪律,打探案情,违规办理工作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伪造并持有和使用身份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同日被通报查处 一人被通报“执纪破纪、执法犯法,大肆收受贿赂”
韩世昆“执纪破纪、执法犯法,贪婪无度,大肆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执法犯法,贪婪无度,大肆收受贿赂,“内鬼”韩世昆被双开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报告;违反工作纪律,打探案情,违规办理工作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伪造并持有和使用身份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刑事法律1月刊 | 受贿罪中“收受”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处的“及时”的理解并未统一。我们可以通过以下这个案例来进行分析:XX市某局A某帮B公司顺利承接到XX市某重点工程,B公司负责人为感谢...
花钱买岗位 掺假收回扣 《年会不能停!》中职场人不能碰的法律红线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年会不能停!》中职场人不能碰的法律红线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以“法律顾问费”为名行收受贿赂之实,这2人构成受贿罪共犯
综上,苏小兵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和红包礼金,应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2022年6月,王某某找到中间人李某某与苏小兵沟通协调案件处理情况,苏小兵向李某某推荐律师胡某某,胡某某与苏小兵共谋,向李某某索要500万元“法律顾问费”,该起事实中,苏小兵和胡某某构成...
刚刚,厦门警方发布!
严某从中非法收受刘某宝钱款116万余元并与刘某宝共谋侵占互联网公司钱款26万余元2023年10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经侦大队快速受理立案侦查,当月即抓获涉案人员严某、刘某宝,并追赃挽回企业损失。该案于今年4月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罪犯严某、刘某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期、14年、13年、8年、2年半,5人全部宣判!
公诉人: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值得注意的是,陈永亮本人曾牵涉到2010年时任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的李冬生的受贿案中,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却没有影响陈永亮后来的发展。从2015年起,陈永亮先后担任了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