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儿童化妆品 广告擦边“可食用” 警惕这些儿童用妆安全风险
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儿童化妆品的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应当避免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儿童误食、误用;不得含有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内容,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的图案。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搜索发现,这类以“可以吃的”“宝宝舔一天”“可吞咽...
普法小课堂??|带你了解妇女儿童法律小知识
那些以虚构事实来骗取老人钱财的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了诈骗罪,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些实施诈骗行为骗取老人钱财的人,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本节目为公益性音频节目,本案例改编自网络现实案例。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儿童相关产品...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椅子(儿童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6.上海歌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市县动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守护“童颜”
同时,要求经营者提供进货商资质证明和进货台账,了解店内产品种类,杜绝出现以成人化妆品或儿童玩具冒充儿童化妆品的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化妆品经营者宣贯《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敦促商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儿童化妆品时请认准“小金盾”标志,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9月3日星期二)
流动儿童作为社会的脆弱群体,往往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包括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和网络犯罪等。最高检的“零容忍”态度,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强调了法律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这一决策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有人冒充!广州妇儿中心严正声明:未开展相关医疗公益项目筛查
原标题:有人冒充!广州妇儿中心严正声明:未开展相关医疗公益项目筛查近期,有社会医疗机构冒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名称,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广泛宣传该中心正在进行“身高普查”“针对孩子说话晚,不会说话、注意力差等”等公益普查项目(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3月25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冒用我中心名义进行...
海南省第二批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二、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一是在全省2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妇女儿童维权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及信用承诺、优先办理、容缺办理等服务。二是在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妇女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并专门开通未成年人服务专席,提...
重拳| 一批儿童产品被查!卖“三无”萝卜刀罚2000元!
2024年5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认真研判我市民生领域风险隐患,组织全系统开展儿童玩具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912家,立案7件,下架隐患儿童玩具产品645件,在儿童节来临之际,为祖国花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办的相关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儿童化妆品销售乱象调查:成人化妆品卖给儿童
商家将非儿童化妆品向儿童售卖,显然无法注明“儿童化妆品标志”,所以属于违法行为●在销售环节,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零售商家销售经营资质的审查,对没有化妆品经营资质却利用儿童玩具包装销售儿童化妆品的,应认定为“超出经营范围”并进行处罚;若以普通化妆品冒充儿童化妆品,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人大代表呼吁“拐骗儿童罪”最高判死刑
李紫微介绍,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有些判罚案例中,有人拐骗孩童后导致孩童死亡,有人将女友的女儿拐走导致下落不明、被法院评价为“卑鄙、恶劣”,但按照现行法律只能顶格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对于该议案,周兆成、黄思敏两位律师均认为,目前的拐骗儿童罪量刑比较低,打击力度有待提高。但两罪合一的可执行性比较低,可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