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案例!“剪码销售”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应通过利益衡量、比例原则对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从而进行规制。关于消费者利益。虽然被告某网店在销售剪码商品时,已在淘宝店铺商品详情中明确告知消费者“剪码发货介意慎拍”,但原告在商品上设置防伪二维码与内置码的主要目的,是能够让消费者自行...
网店将婴儿纸尿裤包装“剪码”后低价销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是包括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公平竞争的社会公共利益在内的多元利益,鼓励经营者通过正当经营获得收益,通过正当竞争提升经营者的商品服务质量水平,提高消费者的整体福利,并形成信息自由、开放创新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应通过利益衡量、比例原则对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审查,综合...
俄罗斯一州遭大规模空袭,袭击者是否构成战争罪?
但是,这种反应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即所采取行动造成的损害不应过分超出为消除威胁所需。此外,还应尽量避免对平民和民用物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虽然俄方有权采取防御性措施,但仍需确保其行动符合国际法标准。#俄罗斯一州遭大规模空袭#
「说案」平台已履行算法解释说明义务不构成侵权
因此,被告二对于被告一的侵权行为不构成应知或明知,主观上不具有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中,涉案搜索提示系被告二利用算法根据不特定用户搜索、浏览的历史记录自动生成并更新变化的。被告二并不会人为加入新内容或是专门聚合负面内容,亦无人工事前审核。此外,被告二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后在合理期限内已采取必要措施...
最高法院案例:行政处罚应符合比例原则与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就一般原则而言,向公众传播侵权作品,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经济秩序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在“2002年WTO过渡性审议”中,国家版权局也曾明确答复“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的行为即可认定为损害公共利益”根据该答复可以提炼出认定路径为: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本案二审判决也依据该答复认定“...
顾伟 周响|人形机器人生成内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本文赞同此种观点(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将特定作者的作品用于人形机器人大模型训练,由于被使用作品占整个数据集的比例过大,其生成内容也更容易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故此种对于作品的使用无法落入合理使用的范畴。(二)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1.转换性使用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判定是否属于合理使用需要考虑四个因素:(1)...
部分连带责任如何在清算赔偿案件中适用?| 至正-案例分析
比例原则发轫于行政法理论,是指行为者应当选择有助于正当目的实现的必要手段,并且该手段所造成的损害同其所促进的利益应当成比例。近年来该原则也对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发生作用,从方法论视角而言,一方面比例原则能够维持私人利益平衡,另一方面它能够构建起一种具备理性分析和论辩思维的方法,为法律结论的妥适性提...
王旭:论比例原则在备案审查中的展开 | 环球法律评论202404
目次引言一、比例原则在备案审查中的地位与适用范围二、目的正当性在备案审查中的内涵与标准三、适当性在备案审查中的双重法教义学结构四、必要性在备案审查中的本质及构成要件五、狭义比例原则在备案审查中建构的路径与方法引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下称“《备案审查决定》...
...被诉著作权侵权?法院:仅提供播放设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
二、B酒店的行为不构成对A公司放映权的侵犯首先,A公司主张B酒店将“某视听”APP从播放设备中删除,但B酒店提供的播放设备实际上为类似手机、电脑的硬件设备,使用者可通过该播放设备下载、安装适配的软件进行使用,B酒店无法知晓使用者利用该设备下载、安装、使用APP的情况;同时,卸载APP不能等同于删除侵权内容,并会剥...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影像类、护理类等5个专业类别,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类别基础知识。3.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