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前提下,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应该如何维权?
第三条新闻来自于苏州,发布于紫牛新闻,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26号。内容是苏州相城区检察院做的案件指引据介绍,《指引》将案件适用范围拓展至“不属于实际施工人、但与上级承包人构成劳务关系,被上级承包人拖欠工资报酬的包工头”,明确了办案所遵循的两大原则、案件的5种来源、申请书应载明的4类事项、办案期限...
青海省检察院发布5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2019年5月至6月,信访人李某某等9名外县农民工经人介绍到张某某承包的位于化隆县群科新区某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李某某等9人的日结工资为160至300元不等。工程完工后,张某某未支付劳务工资23880元,后李某某等9人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2月向化隆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简易公开听证情况审查办理。
重磅新规!北京高院、劳动仲裁委2024.4.30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最新!高院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92条)解答|劳动法|用人单位|劳动...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高丙芳被指控虚假诉讼案需进一步厘清的几个问题
再审裁判文书可看出,包工头米某与具体施工的农民工无雇佣关系,具体施工的农民工属于包工头陈某雇佣,米某将工程分包给陈某,米某向陈某雇佣的农民工支付了工资。由于总包粥店公司没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个人,导致工资拖欠,则米某的支付行为属于垫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
浅谈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案由适用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关于这类案件的案由,实践中很多法院将该类案件定性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看似非常恰当,但静下心来,仔细推敲,却值得商榷。理由如下:首先,案件案由,是诉讼双方当事人所争执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集中体现,简而言之,也就是案件法律关系的指向。民事案件案由反映...
根治欠薪 | 苏州法院曝光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涉劳动报酬尤其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拖欠劳动报酬失信被执行人...
持工资欠条讨薪 起诉案由选择很重要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的案件,其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发生的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工资欠条制作的真实性等没有争议,劳动者可以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劳动者依据劳务合同、拖欠工资证明的证据...
在校大学生兼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根据小果所做工作性质及报酬发放模式,认为他与被告公司应为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经法官明示,小果同意将案由变更为劳务合同纠纷。他要求支付工资及违约金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以案说法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