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集来了!《今日说法》特别策划《边疆法庭》之《黄泥河边解纷争》
主持人:第一个案例中两个村子因为取水产生了纠纷,陈夏宽法官三番五次跑到现场,最终两个村子没有对簿公堂,您怎么看基层法官的这种调解工作?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刚才所说的这种纠纷,它是一个取水的纠纷,在民法典中对于这种取水权是有规定的,相邻关系问题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方式去解决。
怀来县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来怀对接座谈会在我县政务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贾兵,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陈璇雯,政府副县长程美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图书馆馆长、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出席会议,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商学院党委书记李欣宇,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李国强,中央政法培...
第二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在京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主持开幕式并作闭幕式致辞。围绕“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这一主题,论坛共设置六个报告单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黄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蔡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昊晗、中国政法大学民...
大成“《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研修班学习结束
本期研修班也是中国政法大学首次集结顶尖资源专门为一家律师事务所定制的专班培训活动。通过三天的充实学习,参训同仁进一步提升了专业素养并全员取得结业证书。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大成公司与并购重组专委会牵头人与北京总所公司与并购重组专业组负责人韩光律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民商...
中国社会建设法治研究和服务基地在京成立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院长则表示:“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我们现在设立这个基地,是...
前行看榜样,一起向未来!2022-2023学年“榜样法大”颁奖典礼举行
12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2022-2023学年“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在昌平校区礼堂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副司长朱雷,北京市昌平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车拥军,中国政法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黄瑞宇,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组织部副部长吴木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昌平...
原校长江平逝世,中国政法大学:沉痛悼念
中国政法大学在其官微发布讣告: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江平先生是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
于飞:“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第三条评析——以“可以适用”为中心
第二,可以适用中的“可以”,仅指该适用并非必然,原因在于但书中尚存三个例外。但也只有在这三个法定例外的情况下,才允许不适用。作者简介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原标题:《于飞:“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第三条评析——以“可以适用”为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第十二届“自强之星”暨“感动法大人物”颁奖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安理助学金”第十二届“自强之星”暨“感动法大人物”颁奖典礼举行)活动上,“感动法大人物”名单揭晓。副校长李秀云、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琳琳、外国语学院陈向荣教授、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代表方鹏、刘震、吴韵曦以及校外嘉宾先后为获得“感动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修改问题研讨会”综述 | 银行法研究专栏第3期
2019年6月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与中国银行(601988)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银行法修改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召开。开幕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院长、刘继峰副院长对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的参会表示感谢,并分别介绍了民商经济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