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一批河长名单公布
2017年2月6日 - 上海市人民政府
本市第一批河长名单公布根据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已陆续在全国推行。近日,上海已梳理形成第一批河长名单,包括:上海市市、区两级总河长;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河长;上海市市管河道(湖泊)河长;以及列入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的河道...
详情
本市第一批河长名单公布根据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已陆续在全国推行。近日,上海已梳理形成第一批河长名单,包括:上海市市、区两级总河长;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河长;上海市市管河道(湖泊)河长;以及列入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的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