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明法】出借人持借条和照片主张大额现金借款,法院为何驳回其...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系证明借款交付的直接证据,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交付存疑,或被告提交的相关反驳证据,使原告证据的证明标准达到真伪不明的状态,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原告的证据并不足以确凿无疑的证明交付借款20万元的事实。理由:第一、案涉借款数额巨大,在转款相对便捷的情况下,原告仍...
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被告所述偿还数额,原告除认可2万元外,其他均不予认可,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主张事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定。综上所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给付原告自2017年9月2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6日至...
借款金额与借条不一致?法院: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李某向法院提交了罗某出具的四张借条及还款计划,但罗某对还款计划载明的金额不认可,称其中310000元为利息,实际仅欠李某100000元。因民间借贷合同系实践合同,出借人应对实际交付借款人的资金承担举证责任,庭审中,李某称其中250000元系交付的现金,剩余150000元系转账,但李某并未提供任何取款记录...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金,官司能打赢吗?
陈某某虽抗辩称自己虽有借款的意思表示,但款项并未交付,但未能作出合理说明,其以欠条的形式向王某某出具借据并写明欠现金5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且借款人在书写欠条时的“今欠”,结合本案的借贷金额、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交易习惯等,可以认定王某某向陈某某交付借款的可能性达到高度盖然性的程度,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
大额借款,没有转账记录,能否予以支持?
且原告在被告尚未偿还其借款的情况下仍继续向被告借款不合常理。最后,被告认可原告交付75000元,且提供了当日的交易记录,故应当认定本案本金为75000元。经反复释明,原告坚持不主张利息,遂判决:一、被告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5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套取信用卡资金出借 法院判决借款合同无效
协议签订当天,李某将6万元现金出借给王某(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借期满后,王某仅偿还了5000元,尚欠5.5万元本金和利息未还,李某屡次讨要未果,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证人张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对借款6万元及先行偿还5000元的事实认可,不予否认,保证人张某也认可...
亲属之间的转账,如何判定赠予还是借款?
如果有银行转账记录、借条、收据等可以证明资金往来是借款性质的证据,将有助于认定借款关系。原告应当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如果主张现金交付的,应当提供取现凭证、收条、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款项确实已经交付。
现金还款需谨慎,证据保存要留心
对于被告是否通过现金方式向原告偿还了20000元借款,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后,若被告举证证明其已偿还借款的事实,原告不认可的,应当继续举证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已还款证明责任的被告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被告为证明其已还款的主张,虽然提交了其于2023年9...
没有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被告刘某乙虽称没有借条等书面证据,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原告刘某甲提供了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了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法院判决被告刘某乙向原告刘某甲偿还借款99000元。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刘某乙称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但...
关于证据审核与认定的77则参考案例|原告|证明|举证|侵权人|民事...
14、参考案例:刘某某诉蒋某甲、常州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裁判要旨:一人公司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