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法案例丨网店擅用他人照片做宣传,法院:侵犯肖像权,道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本案中,甲公司...
以案说法丨私用他人照片推广宣传,法院:侵犯肖像权,赔偿!
遂将被告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在案涉店铺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天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庭审中,原告提交了《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及相关截图,证实被告注册的电商店铺中使用带有原告肖像的图片用于商品的销售,被告对此无异议。被告提交了实际利润截图,证实使用原告肖像图片...
...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侵害婴幼儿肖像权和精神损害赔偿...
遂起诉请求:1.确认黄某在某视频平台上发布含有王某某肖像的视频以及在视频中丑化、污损王某某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2.判令黄某在某视频平台向王某某赔礼道歉;3.判令黄某赔偿王某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4.判令黄某赔偿王某某维权费用5000元;5.判令A公司对上述第3项和第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黄某辩称:案...
配图“葛优躺”侵犯肖像权,杭州一企业被判赔偿4000元并公开道歉
最终,法院判定艺龙网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赔偿葛优各种经济损失7万余元。2016年,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配图文章《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葛优诉称,该旅行社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其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宣传信息,极易使浏览...
“AI换脸”侵犯肖像权被判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陕西某公司在某平台账号的首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雁塔区法院昆明路法庭余洁法官表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虽然...
因侵犯杨幂肖像权,一医疗器械公司被判赔偿5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经营活动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而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确认案涉链接已删除。彼时,被告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在“任远旗舰店”中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杨幂赔礼道歉,同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约5...
...员工发女顾客打娃视频赔偿1万后离职 律师:上传视频或侵犯肖像权
最后江先生赔偿了胡某1万元,为了不影响店里的生意,江先生被迫辞掉了工作,离开了长沙。调解协议书(图据网络)记者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发现,把女子打孩子的视频发到网上,并被被拍人报警索赔的整个过程引发了网民的热议。有人认为江先生的行为是正确的,支持他制止家暴行为并通过网络传播事实和“监督”。也有人认为江...
当我们的网络名誉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二款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长沙店员上传顾客打娃视频被索赔并离职 律师:上传视频或侵犯肖像权
最后江先生赔偿了胡某1万元,为了不影响店里的生意,江先生被迫辞掉了工作,离开了长沙。调解协议书(图据网络)记者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发现,把女子打孩子的视频发到网上,并被被拍人报警索赔的整个过程引发了网民的热议。有人认为江先生的行为是正确的,支持他制止家暴行为并通过网络传播事实和“监督”。也有人认为江...
陈法蓉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一张照片索赔5万元?网友:缺钱吗
陈法蓉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一张照片索赔5万元?网友:缺钱吗近日,香港女星陈法蓉起诉自媒体用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多位自媒体用户陆续表示,因在文章中使用了陈法蓉在社交平台晒出的照片或视频,从而被她无差别起诉“侵犯肖像权”。微博上有不少自媒体用户诉苦。其中,前娱乐记者“E姐”就指出,陈法蓉的做法让自媒体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