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组织收视收听全省失业保险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5月19日,市人社局组织收视收听全省失业保险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爽,局就业促进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失业保险经办、基金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相关同志,市、县(区)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化部门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沈阳发布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执行!
一、核定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上调
特别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辽宁政务服务网、掌上12333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申领;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
沈阳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公示(2023年第4批)
联系电话1和平区2沈河区24843636-3173大东区4皇姑区5铁西区6苏家屯区7浑南区8沈北新区9于洪区10新民市11辽中区12法库县13康平县14经济技术开发区15沈抚新区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声明
沈阳人社最新通知!关于恢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
关于恢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市执行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到2022年12月31日期满。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我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2020年疫情初期,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沈阳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公共业务办理指南之一:网上办事大厅...
沈阳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公共业务办理指南之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第一章使用说明一、单位网厅使用(一)使用说明1.百度搜索“辽宁人社”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218.60.150.1:8081/ehrss/login/跳转到登录页面)2.进入辽宁人社官网后,点击人才服务专区,进入辽宁政务服务网...
沈阳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比例提高到100%
新华社沈阳9月27日电(记者于也童)为支持企业稳岗,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日前,沈阳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比例的通知”,将今年疫情期间,沈阳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返还比例由80%提高到100%。据悉,对已按照80%的比例领取稳岗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无须再次申报,沈阳市...
沈阳对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容”
新华社沈阳7月14日电(记者于也童)沈阳近日对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容”。这项新政策阶段性扩大了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沈阳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可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沈阳出台新举措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至8月
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期至8月31日,开发1000个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本网获悉,日前,沈阳市发布关于稳岗就业相关政策。稳定劳动关系方面,沈阳市提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的,企业不得...
本月起沈阳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将降至1%
央广网沈阳5月2日消息(记者郭威)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将降至1%,其中,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费率统一降为0.5%;个人费率未调整,仍为0.5%。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5%;个人费率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