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山东出新规!
(三)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均需加盖印章,不得盖骑缝章或其他印章,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严禁盖章。(四)出生医学证明印章遗失、损毁等,须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刻制新印章的,应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备案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五)签发机构变更名称、撤并或取消资质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印章上...
国家卫健委挂牌督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动码印章可提供解决方案
出生医学证明样证,图片来源于网络针对如何杜绝伪造和贩卖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矩网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革命性创新产品动码印章可以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动码印章以物电同源一体化系统为基础,旨在为政企单位提供安全、高效的印章管理方案。通过动码印章的引入,不仅有助于提升印章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也将对防止伪造出生医...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举办2024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妇幼股负责人,各县区妇幼保健院分管副院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负责人,各县区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负责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委直属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负责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印章管理1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出生医学证明警示教育、解读《四川省优化...
高压态势下拐卖妇幼犯罪依然猖獗,严打出生医学证明犯罪刻不容缓
2024年元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消息:“2023年以来铁路公安解救被拐妇女和未成年人300余人!”2024年元月22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说实在的,看到第一则新闻,笔者真的很震惊!真的是善良限制了我们的想象能力!实在想不通、...
热点说法|贩卖、伪造“出生医学证明”,该当何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出生医学证明这类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黑龙江“全省事”App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汇总
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可办理以下9个事项: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2、出生登记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4、社会保障卡申领5、生育登记6、新生儿疫苗接种信息查询7、生育津贴支付8、生育医疗费用支付9、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办理对象:1、一周岁以内婚生新生儿...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印发
第五章印章使用。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类型及标准,细化印章使用和管理有关要求。第六章监督与处罚。明确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督职责,提出了各设区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多部门专家会商制度,以解决特殊、疑难问题,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第七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严格规范管理“人生第一证”|核验|印章|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并且,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存放双人双锁和专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专用章、补发专用章及电子印章)专人管理制度,实行证章分离、分别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均要签订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做好...
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即将启用,详细解读来了
伪造、变造、买卖、盗窃《出生医学证明》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起启用,长这样!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第2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签发完的证件一律按废证处理,严禁延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