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改委:向民企进一步开放...
据国家医保局10月24日消息,按照《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从7月1日正式启动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7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确认,共有162个通用名药品确认参加谈判/竞价。近期,组织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分别重点从职工/居民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等方面对...
淮安公积金新规来了!7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和贷记卡的“本月应还款”金额、准贷记卡当前透支90天以上余额、判决应付金额应认定为月还款额的一部分。第十条淮安公积金中心查询人员应在申请人《个人征信授权书》授权范围内对其个人征信进行查询、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个人信用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私自泄露个人信用信息,不得...
山东德州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 7月1日起执行
山东德州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7月1日起执行????7月11日,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公布德州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中提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德州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7月1日起调整!还有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1.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3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7月1日起,调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通知→
1.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3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
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7月1日起落实“认房不认贷”
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为认定依据。上述新政策于2024年7月1日(含)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每日经济新闻...
7月1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有新调整
4.各缴存单位如果上一年度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在申报基数调整时,可以就差额部分集中为职工进行补缴。六、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1年,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孝感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2024年7月1日起公积金最新缴存调整!
一、2024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二、2024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47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
安徽省直公积金7月1日起调整缴存基数
据了解,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单位申报业务时统一填写职工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
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月1日起施行!
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月1日起施行!今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原标题:《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月1日起施行!》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