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_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工伤保险继续执行现行基准费率。二、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政策...
明确了!社保降费!医保、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下调!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此前印发通知,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甘肃临夏州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要求,临夏州灵活就业人员...
下调20%!这项费率有新变化
《通知》表示,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文件有关实施条件,我省将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调整为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即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第四季度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今年前三季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延续,而不是在降低的基础上进行下调。
本市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率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由于工伤保险是由企业缴纳,所以此举对企业是一大利好。记者看到,受益的如金融保险类企业,现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率为0.5%,调整后将降至0.2%;像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的费率均从0...
明确了!社保降费!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执行期间,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时间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扩展」Q1.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企业需要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吗?不需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率属于企业免申即享的社保权益。
南宁市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降低
工伤保险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执行期间,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率实现“免申即享”,企业不需要再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降低费率后,参保人仍可按《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的项目和标准...
利好民企!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延至2025年底
《通知》强调,加大社会保险惠企支持力度。一是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二是发挥工伤保险降风险作用。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新...
吉林发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明年年底
本文转自吉林发布;据省人社厅消息,全省延续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统一降低50%的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今年6月1日起,全省八类行业(含尚未列入国家和省现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暂以0.75%为基准费率缴费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全省上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对基准费率实行动态调整:(一)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及以上时,可在现行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一类行业不下调)。(二)可支付月数不足24个月但高于或等于18个月时,可在现行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一类行业不下调)。
全省缴费基数和费率政策实现统一
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为0.2%、0.4%、0.7%、0.9%、1.1%、1.3%、1.6%、1.9%,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1%。,与国家标准一致。关于浮动费率和浮动办法,《办法》明确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