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5年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05〕49号)同时废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4日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2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防汛...
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
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将纳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并作为分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2〕64号)中关于低保标准确定相关意见以本意见为准。2024年6月...
安徽省民政厅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阮梦勤)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组成7个督导组,对16个地级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87家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实地督导,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存在的...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支持安徽省民政厅举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
2023年12月18日-23日、2024年1月9日-11日,安徽省民政厅分别在六安市、黄山市举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培训班。通过“以学促干”培养一批职业化、专业化养老机构院长,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内社会办及公办养老公寓、敬老院、康养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共计60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3〕41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
安徽多厅局最新任免,一地拟任6名县处级干部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吴冬梅等1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2023年12月28日第27次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吴冬梅同志任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丁智慧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周小平同志晋升为社会救助处一级调研员...
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提振信心 明确方向 鼓足干劲——各方热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养老话题
安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陈帅南政府工作报告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农村养老、银发经济等提出了要求,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实践画出了重点。作为养老服务工作者,如何让全省1285万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是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当下,拓展丰富养老服务工作内容,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势在必行。
安徽举行大力实施50项民生实事 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
3月5日上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大力实施50项民生实事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邀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章新洲,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光权,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宏,安徽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张力,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周元楼,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周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
安徽多家单位拟遴选人选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反映,监督电话:0551-62609724、0551-65982256。安徽省民政厅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选公示根据《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3〕25号)等规定,经报名、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