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释法 | 违规信息披露之七:违规信披的法律责任及程序衔接
包括:(1)不配合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或者拒绝、阻碍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甚至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干扰执法;(2)在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变造、隐瞒、毁灭证据,或者提供伪证,妨碍调查;(3)两次以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4)在信息披露上有不良诚信记录并记入证券期货...
金融违规与犯罪仅一步之遥 专家呼吁严格入罪标准
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撰写的2023年《金融领域犯罪年度报告》(紫皮书)显示,2023年有346人以证券类犯罪被起诉,同比上升9.2%。北京紫华律事务所刑事合规部主任常笑表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于信息披露行为不合法合规,存在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以及虚假申报交易等。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基金刑事业务部主任杨思凡律师认为...
重大!部分证券犯罪立案罪诉标准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0万以上
1、立案追诉标准如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欺诈发行证券罪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均规定“造成投资者(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如何把握“情节特别严重”的升档标准: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定罪量刑情节大致可以分为数额、比例及其他情形三种。对于数额,可按...
法眼观澜 | 违规信息披露之二:违规信披主体层面的法律风险解读
结合《刑法》以及证监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2011年发布),违规信披的责任主体可划分为四类:(1)发行人及上市公司;(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和上市公司结构的差异性,违规信披责任主体的认定一直是实务难题,在具体案件中主体是否适...
行刑交叉下的信息披露 违规信披案件井喷式增长
涉及具体违法事由共23个,其中财务造假、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尤为集中高发。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已作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已达106件,同比增长47.2%。违规信披不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追究都出现井喷式增长。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国家对投资人保护制度的逐步完善,也是信息披露监管规则...
实控人之一被拘留半年后大参林才公告披露 律师: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大参林在柯金龙被拘留半年后才公告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款显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每日经济新闻...
大参林实控人之一被刑拘半年后才披露 律师:公司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3月1日晚,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柯金龙涉嫌单位行贿罪大参林表示,根据《起诉书》、茂名子公司的立案通知书和柯金龙的拘留通知书,情况如下:被告单位茂名子公司、被告人柯金龙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告人柯金龙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单位行贿...
违规信息披露之二:违规信披主体层面的法律风险解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组织实施违规信披行为的独立责任条款,甚至在此责任的承担上突破了本罪单罚制原则,“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披露有序,上市公司刑事风险防控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名前身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刑法修正案(六)将其修改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
全面注册制下IPO企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分析
第四,最近3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时点,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2、实际控制人层面。从刑事违法角度来讲,如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