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三)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
江西赣州南康区:房企可向政府回购配套人才房,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
确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各级机关、医院、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审批可通过购买库存商业办公用房进行筹集。〔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九、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对购买新建...
江西石城县:支持“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委托房企...
确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各级机关、医院、国有企业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原则上采取购买库存商业办公用房进行筹集。七、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对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允许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或其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义务教...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管局根据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按照规定标准合理核定、分配、调整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并逐步推行办公用房租用制度。凡需调整、变更办公用房,由国管局负责审批和办理。新建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在新办公用房建成后,要按照“建新交旧”的原则按期上交旧办公用房,不能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对机构和人员编制做了...
【普法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条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第三十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
自学《条例》 | 条文350题(211-240)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
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关于印发《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0㎡(含休息室和卫生间,下同),其他班子成员不超过24㎡,中层正职不超过18㎡,中层副职不超过12㎡,其他人员不超过9㎡(以上为正处级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标准,副处级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可参照正处级市属国有企业各层级标准,其他市属国有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