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可请20天
河南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可请20天新华社郑州5月27日电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在27日举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育儿假生育假有...
一、产假《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即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
北京将适时出台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今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同时,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虽然没有了晚婚晚育假,但市卫计委同时也透露,本市将适时出台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具体办法将按照即将修改完成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假”工资未足额支付 劳动者合法权益应维护
而对于劳动者工作中依法应享受的法定休假日、产假等假期期间权利,用人单位应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规定,将其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
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答疑
综上,5天护理假是包含在患病住院的15天护理假里面,护理假每年累计总共不超过十五日。4.如单位不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相关假期怎么办?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如职工所在单位无正当理...
浙江省产假延长何时起计算?男方护理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如何...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
关于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该如何休?一次性讲清!
婚假、男方护理假、父母育儿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可与生育子女的职工协商采取灵活方式累计使用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的其他假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婚假、产假、年休假等,2024年执行新规→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陪产假基本上在7天到30天不等,譬如北京、江苏、广东等十几个地区是15天,上海是10天,辽宁、湖南、重庆、四川是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是25天,云南、江...
“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多地回应→
浙江省卫健委2月21日答复称,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了解,《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这是针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各地生育假差异大,国家医保局答复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12月21日消息,国家医保局近期在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曹金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议”时表示,各地假期时长不一、差异较大,功能定位不甚清晰,且假期过长可能会增加女性的就业歧视,国家医保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研究,规范生育假期设置,探索多渠道解决生育奖励假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