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取水单位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行政处罚有何规定?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规定,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
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维护,按时报送取水量资料,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这些取用地下水行为,违法!
5、擅自取水的、擅自转让取水权的、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非居民取用水
(三)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第十条非居民取用水应当规范安装使用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取用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可以按照其设计最大取用水能力或者取用水设备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核定取用水量。
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 最高检发布典型...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以下简称区建设交通局)、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地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2个,包括前述7个工程项目在内的27个工程项目办理取水许可并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对违法情形严重的2个工程项目罚款4万元(www.e993.com)2024年12月20日。2024年5月23日,镇海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随机...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设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当制定节水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永康: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加减乘除法”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完成“十四五”农田水利规划的重要数据支撑。近年来,永康市通过部门协作、优化计量、强化指导、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不断提升,有效利用系数值从2014年的0.554提高...
阜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社会资源,水利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不仅直接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