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第二十六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花几万给宠物办葬礼,年轻人图什么
根据天眼查显示,从2021年至今,恩宠堂旗下上海、福州、广州等分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上海、海宁分公司因开办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受到行政处罚。嘉兴和义乌的分公司也分别在去年和今年进行了简易注销。一位此前在恩宠堂就职的工作人员称,加盟能解决资质和业务培训...
关于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规定,庄浪县维星生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刘回明,养殖企业地址:庄浪县南湖镇寺门村)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办证条件,拟同意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现...
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屠宰行业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上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是否每年1月底前报告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三条...
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农业农村部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
东海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注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注销)二、部门信息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三、窗口办理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办理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遗失公告
青田县帮伟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11月26日办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青)动防合字第20200008号,代码编号:331121101200008,经营范围:生猪养殖,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海口镇鹿山村天堂3号,法定代表人:金帮伟,因保管不善原证(正本、副本)遗失。现予以声明作废。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2024年修订)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开办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变化情况。第十六条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
鸡东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