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街镇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结合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
保山出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基本条件,包括选址、布局、建筑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室内、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的安全出口数量,以及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保山出台地方标准→
10月11日上午,保山市人民政府召开保山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实施专场新闻发布会,开屏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从2024年12月10日起,保山市将正式启动和实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据介绍,该《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该市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迈出...
济南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新规征意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
其中,《草案》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
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意见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回收、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力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事关电动车停放!天津发布新规!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宜在地面独立设置,受场地条件限制与其他建筑结合建造时,可设置在建筑首层、架空层、地下一层(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建筑及防火设计要求进行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筑设置要求...
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 安徽省已新建76万个
10月14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安徽省一直在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既有住宅小区已新建停车位76万个,充电端口50万个。建设充电端口50万个针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满足现实需求等问题,省住...
楼梯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11月9日起...
楼梯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谭悦)9月25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自2024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修订我省消防条例,是对标上位法,适应消防体制改革,破解消防工作机制难题的重要举措。通过...
《合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天井和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架空层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2024年8月底前,摸清全市设有架空层的...
《河北省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明确电动自行车禁止事项,附全文→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条例》要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等个体工商户应当落实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