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军事设施保护分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保护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第十一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撤销或者变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划定后,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条件,按照划定的范围,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地合力纾解军事设施保护难题——人大代表...
仓库人员前期与街道沟通后确定采用张贴告示、目力观测、及时制止等措施,但是效果欠佳。区人大代表到现场督导后,会同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实地商讨科学可行办法,最终采取军警联合进行电子干扰和无人机搜寻等方式,制止无人机“黑飞”行为,收效明显。“人大代表实地调研,能够及时发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现地...
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如在办理长征出发地旧址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时,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聚焦长征出发地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修缮不到位等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实践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方面,有的“老大难”问题解决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
江苏如皋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军事设施
检察机关融合推进办案与监督、治罪与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不完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等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普法宣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增强群众国防意识,共同守护军事安全。
泰安:计划利用三年时间 全面排查摸底重要军事设施保护领域问题隐患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根据《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第5条规定,明确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以县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和辖区驻军单位为主体,市县两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统筹协调的方式推进落实。二是细化了军地协同、多方联动的相关要求。要求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摸清问题隐患后,军地有关部门、单位依据问题性质、难易...
2023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深度解读(6)|全国首例军事设施保护领域...
2023年10月26日,由昆明军事检察院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贵州省清镇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全国首例通过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判的方式保护军事设施安全,有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案件(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该案的规范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普法宣传丨一文读懂!“保密法”修改的重点内容
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这次保密法修订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国家秘密的精准保护,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比如,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要求每年开展国家秘密审核等,进一步推进精准...
公开开庭并当庭判决!贵阳首例军事设施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审结
因被告某镇人民政府收到军地检察机关联发的检察建议书后,未有效履行辖区内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职责,致使区域鸽子饲养和放飞情形仍持续存在,严重危害军机飞行安全,侵害了国防和军事利益。为进一步督促属地人民政府强化净空保护履职,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花溪区检察院于2023年8月向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
南部战区军事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守护英烈忠魂
近年来,南部战区军事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针对292座散葬烈士墓年久失修、烈士信息不全等问题,联合地方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更正、完善58名烈士相关信息,帮助许多烈士亲属找到了亲人。去年6月,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工作时,发现两座零散烈士墓...
全民国防教育 | 带大家了解国防知识|军事|国防法|国家安全|全民...
《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