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强调,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实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为财务造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金融票证等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为内幕交易...
四部门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具有不如实供述罪行或者以各种方式阻碍办案工作,拒不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多次实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造成上市公司退市、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等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相对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
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强调,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具有不如实供述罪行或者以各种方式阻碍办案工作,拒不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多次实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造成上市公司退市、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等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相...
为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四部门印发意见
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实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为财务造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金融票证等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为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实施配资、操盘、荐股等配合行为的职业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掏空公司资产的外部人员,构...
...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将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
银行保险机构也要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严防以“五篇大文章”之名骗取、套取金融机构资金(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也将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科技金融: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针对科技金融,《指导意见》提出主要目标: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对研发...
绝不让披着“金融创新”外衣、实为金融违法犯罪的行为逍遥法外
从检察办案看,金融科技、金融产品的发展,不可避免带来金融违法犯罪的变化,新技术、新知识不断给司法办案带来新挑战,但是所有犯罪万变不离其宗,本质都是一样的,绝不能让披着“金融创新”外衣,实为违法犯罪的行为逍遥法外。为此,《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严厉打击“无照驾驶”非法...
“两高”报告发出信号:从严惩治金融犯罪 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 加大...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加强了金融法治建设,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明确,将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加强了金融法治建设,一体做实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
最高检史卫忠:惩处金融腐败,准确区分正常交易和违法犯罪
0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表示,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手段复杂隐蔽,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02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340余人,涉及银行、保险、证券、金融监管等系统。03为此,检察机关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准确区分正常交易和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应对腐败手段翻新升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违法犯罪
二、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违法犯罪(一)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涉伪私募、伪金交所、养老、私募基金、虚拟货币、预售卡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治骗取贷款、金融诈骗等骗取金融机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