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邀请函,欧盟迟迟未接,商务部不再等待,宣布第二波反制
没想到,情况竟然如此复杂。欧盟不仅对邀请函毫不在意,还暗藏玄机。他们居然绕过中国的官方代表,私下与部分企业展开谈判,试图施行"差别待遇"。这样的举动简直是在挑战中方的底线!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提出了三个让人难以置信的条件:要求中国企业承诺价格、不得撤资,甚至还要以其他方式对欧盟进行“补偿”。这根本...
美埃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自此,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
(上接D45版)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且目前尚无法进行过户;文一科技合法拥有相关房屋的产权,产权权属清晰、完整;三佳集团与文一科技就相关房屋的产权和使用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在政策范围允许的条件下,三佳集团将积极协助文一科技完成相关房屋的过户手续。
PPP项目维权途径解惑——PPP合同纠纷性质的认定及其演化
[1]其中,对于社会资本方和其他私主体为PPP项目的具体实施而签署的附属合同,若不直接涉及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或行使,政府机关亦未参与该等合同的订立,则其作为民商事合同的性质一般不存在争议。[2]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之间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包括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界定合作双方在PPP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新研股份: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陈福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分别与安徽景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债务加入纠纷的裁判观点解析(一)
但债务加入后债务人与债务加入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与《民法典》规定的连带责任不同,原债务人与债务人加入人之间在清偿债务后是否有追偿权,应当依他们之间的约定或者其他法律关系而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第519条规定。十、关于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关系保证要受保证期间的约束,与主债务存在从属关系,且都对主债务人...
普法时刻 | 我的车“脱保”了?
另,原告小美在客观上未实施任何缔约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缔约的意思表示,故其无权向被告大壮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原告与被告大壮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与本案诉请的法律关系不同,因此无法直接处理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如原告与被告大壮就其委托大壮向保险公司投保事宜形成的委托合同关系存在争议,可另循法律途径处理。
中介有无替合同当事人讨债的义务
同时双方既无书面约定,也无证据表明被告负有积极为原告向案外人追讨货款的义务。在二审期间,乙公司已经付清其欠付甲公司的剩余货款,不再存在甲公司主张的“条件不成就就要将收款退回”的事由。原告诉请被告退还所谓劳务费1.8万元,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