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滥用管辖权异议,可以不予审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民商事纠纷管辖权异议审查程序的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下列申请属于滥用管辖权异议权利,人民法院依法可以不予审查:(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又就同类其他案件反复向同一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图源网络侵删)被告庄某某就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买卖合同的“收货地“=“约定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关于协议管辖纠纷的68条裁判规则
Ⅰ、协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成立及有效,虽涉及案件的实体问题,但人民法院在审理管辖权异议纠纷中并非仅限于形式审查,而应对与管辖权异议有关的案件事实进行必要的实质审查。以与管辖权有关的事实为限合理确定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也不影响此后对案件的实体审理,没有超越诉讼程序...
全国法院:关于确定合同履行地的63条指导意见|约定|出卖人|主合同|...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中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依据。35、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36、整修加工行为分若干地域完成的,由主要加工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37、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的安装地、调试...
迷路迷路在迷路,立案起诉第一步↑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权的法院起诉(一)级别管辖规定向上滑动阅览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重庆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