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农村宅基地政策54问,你不知道的有哪些?
201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中央审定后将部署开展。13....
【以案说法】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永久租赁”行吗?
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甲、刘某乙与吴某菊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协议书》,从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内容,以及交易所指标的物分析,其民事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双方关于张某甲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合同,并非双方所称租赁合同关系,吴某菊所支付的“租金”10万元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
廉江有人买了块宅基地,10年了却一直不能使用?廉江法院出面终于...
当天审理的是一宗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早在2013年3月,原告吴某珍与被告吴某某签订了一份宅基地转让协议,约定由吴某某将某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吴某珍永久性使用,吴某珍已付款共8万元给吴某某。但十年过去,由于涉案地块权属争议问题和政策原因,吴某珍一直未能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眼看协议目的落空,吴某珍无奈只得...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
9.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省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位置、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批东建西、超面积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第十一条宅基地分户程序农村村民可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分户,填写宅基地分户申请表、签订宅基地分户协议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意见,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
重磅!《金东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6.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转让、赠与等方式转移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转让方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受让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方可受理;村民自愿以宅基地和附属房屋(农村的厢房),按照置换标准换取城镇住宅的,所在村不再审批建房(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四)建设规划标准...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 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
1.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2.开工前丈量批放到场: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
正式实施!茂名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速看!
2.原有宅基地上住房已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的;3.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已选择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的;4.原有宅基地使用面积低于省规定标准,居住确有困难,另行申请宅基地,但拒绝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5.已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低于省规定标准的;...
解读新土地管理法_信息公开_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考虑到农民变成城市居民真正完成城市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一规定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土地管理法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优先保障国家和本省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民生、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第二十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