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房屋是否享有排除执行的权利?
所谓拆迁补偿安置是以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的以房换房的互易合同,被拆迁人是牺牲原房屋居住权为代价来满足城市建设等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对被拆迁人依据拆迁补偿协议享有的安置房请求权,应当给予适当的优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县资规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2018年4月10日,某投资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某县资规局共同签订02号《补充合同》,约定:《出让合同》及01号《补充合同》的原受让人及今后申请颁发的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和其他文件,均变更为新受让人(即某房地产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承接某投资公司在案涉《出让合同》及01号《补充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2018年5月2...
政府通过溢价分成协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是否有效?
《框架协议》第八条约定如果案涉土地竞拍时被他人摘牌,资产公司同意将超出挂牌底价部分区财政净收益的80%奖励给和润公司,该条款中奖励金来源于区财政土地出让收益,而资产公司擅自将土地出让收益的80%奖励给和润公司,明显属于挤占挪用土地收益的行为,且结合《框架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土地出让金将首先用于支付补偿安置款...
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50条裁判规则
同时考虑到签订涉案协议的目的是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徐某某依据违反拆迁政策的协议条款再获得100㎡的安置房,势必增加政府在旧村改造项目中的公共支出,侵犯整个片区的补偿安置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涉案争议条款关于给徐某某两套回迁安置房的约定不符合协议目的,损...
购买回迁安置房,拆迁时能否顺利回迁?
首先,回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对原有居民进行拆迁后,提供给被拆迁户的新住房。这种房产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负责建设,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能否顺利回迁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拆迁协议的签订:被拆迁户与政府或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回迁的基础。
江西高院发布2023年度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法院积极发挥破产审判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独特功能作用,将破产审判置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例如,案例3“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案”,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投资人实现房地产烂尾工程复工续建,全力配合“保交楼”工作实施。案例2“江西省天仁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国家首次明确:房企资不抵债,应尽快破产清算,购房人优先获清偿!
在破产清算后,哪些债权人能够优先获得清偿,从而保住自己的资金,或者至少部分保住自己的资金?这里,老杨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吧。根据优先顺序,共有七类债权人。1、排第一位的是拆迁户很多房地产项目涉及到拆迁问题,拆迁及对拆迁户的补偿是开发项目启动的最早流程之一。如果项目已经完成、售出或交房,但连拆迁补偿款都...
浙江诸暨一民企中标4.8万平方米土地后:因政府两次违约濒临破产 |...
01浙江诸暨一民企中金房产因政府两次违约,面临破产边缘,已投入资金打水漂。022010年中金房产中标诸暨市浬浦镇盘山村48368.1平方米土地,但因政府未达“净地”交付条件,无法动工开发。032017年,诸暨市国土局、浬浦镇政府与中金公司签署协议,重新调配地块以弥补企业损失,但再次违约。
拆迁房交易难题解决方案:买方起诉强制过户获胜诉
再者,双方签合同时,案涉房屋为经济适用房,被告未取得房本,违反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案涉合同亦属无效;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时,是已经知道被告与第三人离婚,因此被告与原告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合同无效;涉案房屋已于2014年由赵某霞单独所有,依据是离婚协议,房产证于2021年下来...
作风监督面对面——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健:作为住宅工程,保修的概念应该是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应该是从交付给业主之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主持人: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分户验收之后,交付给业主之后来开始算保修期。张健:对,这在购房合同里有明确规定。主持人:装修质保期也是在那时候开始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