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赔偿协议履行结束后遇反悔,太仓法院这样判
发生火灾事故后,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赔款金额,可被保险人却认为保险公司赔“少”了。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2021年3月4日,沈某家中发生火灾,其所在村为村民投保了保险,保险条款包含火灾,而案涉火灾发生时间也在保险期间内,因此,沈某在火灾事...
中国平安财险安康支公司公告:将解除部分保险合同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与部分投保人拟解除保险合同的公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2024年7月、8月业务检查中发现,如下投保人(详见文后公告清单)在投保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承保资料、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投保人和保险人均有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权利,但合同内容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保险人在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2.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
【微普法】诉讼指南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
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该案的焦点是,投保人是否有权利要求单独解除附加险。法院审理认为,《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并应当...
中国平安财险汉中支公司公告解除虚假投保合同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白宇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在2024年8月的业务检查中,发现部分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承保资料和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这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由于无法直接联系到投保人,公司特发布此公告,要求相关投保...
微案例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该案的焦点是,投保人是否有权利要求单独解除附加险。法院审理认为,《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并应当...
...该怎么办?法院:不可随意降薪!——万宁法院审理一件劳动合同...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案说险|未尽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判决太平洋寿险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应在上述合同有效期间内继续履行该合同。说“险”“投保人只有在被询问时,才承担告知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棒律师说。谢棒律师...
案说保险法|投保人未告知已购多份重疾险,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艾某某未就购买或正在购买的其他保险公司相关的人身保险的情况向被告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被告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了询问;二是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