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弄清执行中止、终本、终结程序
1.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第二百三十八条,对于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可以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3.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十、第五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09年12月24日,周口中院作出(2007)周法执字第46-8号《裁定书》,裁定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周口中院(2021)豫16执恢20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本院于2009年12月24日作出(2007)周法执字第46-8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十项裁判规则
裁判要旨八: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虽然可以对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和执行依据执行力,亦不代表执行程序彻底终结,执行案件实际仍处于“执行过程”中。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
一文弄清执行中止、终本、终结程序丨实务方圆
执行程序中,法院往往会基于不同的情形而中断本案执行程序,常见的举措是裁定本案中止执行、终本执行或终结执行。三者虽名称相似,但在适用情形及法律后果上却截然不同,本文即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三者予以理清,以期助益于实践。一、中止、终本、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
案件终本后, 申请恢复执行是否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院裁定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虽然可以对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但该行为并不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和执行依据执行力,亦不代表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执行案件实际仍处于“执行过程”中(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2.《最高人??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12月1日实施)第九条对终结本次...
陆欣梓 何隽铭|部分裁决在我国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实证研究
2.法院认定执行该部分裁决将会与以往生效裁定相冲突当部分裁决的作出是基于已被法院裁定无效的仲裁协议时,若法院仍执行该部分裁决,必然将会与此前的生效裁定产生矛盾,这种情况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对当事人主张的其他申请不予执行的事项不再审查。根据A公司、B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最高法:未穷尽财产调查、强制管理、强制执行、执行制裁等一切执行...
执行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认为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未对已查封的财产采取依法拍卖、变卖措施,亦未尝试对该财产采取扣押等强制管理措施,直接认定该财产不能处置,不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此情形下,不得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赢了官司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的10个期限一定要了解
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执行小课堂: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一、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