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300号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北海市海城区三中南里二巷18号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将罚没款缴纳到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
虚假宣传、使用过期化妆品等,广西来宾市一美容院受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没收过期化妆品、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9日六十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药监(四办)罚〔2024〕2号
我局于2024年3月1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药监(四办)罚告〔2024〕2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处理意见及依据:当事人于备案产品注销后生产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
丹露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丹露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虚假宣传!任泽平宣称能生发防脱的洗护产品被处罚
实际上,从任泽平的头发产品上线之初,就有声音质疑富勒烯究竟如何能够生发、育发、防脱。毕竟相比于该材料应用较为成熟的化妆品领域,富勒烯具有防脱、生发作用的公开证据寥寥。而就本次北京市市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起码在宣传层面,直接宣称这种含有富勒烯原料的产品“具有防脱育发的功效”并不合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处〔2023〕202301402号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一: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3052649397M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和平路8号1幢宿舍二层210-217室法定代表人:李美林经营范围:医药研发、医疗食品研发;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医疗技术研发、技...
市场监管局开出12亿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来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处〔2023〕202301402号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一: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和平路8号1幢宿舍二层210-217室法定代表人:李美林经营范围:医药研发、医疗食品研发;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医疗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软件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涉虚假宣传!“网红经济学家”任泽平推荐的防脱育发产品公司被罚8...
此次监管部门对北京福纳康的处罚正是关于任泽平推荐过的富勒烯洗发护发类产品,监管部门认定,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宣传册宣传的功效与备案的实际功效不符,属于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事实显示,北京福纳康是一家专注于富勒烯在创新药、化妆品领域研究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其...
商品功能涉虚假宣传!任泽平推荐的防脱育发产品公司被罚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北京福纳康备案有洗发护发类产品,备案的功效宣称为“清洁、保湿、控油、去屑”和“修护、保湿”,但其突出宣传富勒烯及其在化妆品中所具有的防脱育发等其他功效,和其备案产品的实际功效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