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对信访处理不服 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因就公司对我的除名处罚不服,我曾书面信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调查作出书面答复意见,并明确告知我:“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请问:在我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查的情况下,我能否向法院提...
【拆迁案例研读】对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查处申请作出的信访答复不服...
2015年10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后作出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没有对郭先生在查处申请中反映的“村委会滥用职权擅自变更该荒沟的集体土地性质,在其上建设陵园、厂房进行商业开发”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决定予以...
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却适用信访条例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书应依法撤销
关于盐边县政府答辩称本案《信访复查意见书》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的问题。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定书明确认定,“江前发因林地纠纷问题请求政府解决争议,盐边县政府作出的《信访复查意见书》,实际上是以信访答复的形式履行行政治理职责的行为。江前发不服该行政行为而向法院起诉,应属于...
信访复查与复核,是否会推翻原先的处理意见?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由此可见,接受复查与复核的部门包...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该怎么办?
答:信访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复查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查意见或者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法定期限终结或者收...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四、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复查、复核程序获得救济(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五、具有以下情形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罗某不服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处理
被申请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8号。法定代表人:蔡曜泽,该局局长。申请人罗某对被申请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8日作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编号:2022121xxxx,以下简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不服,于2022年12月25日向本机关邮寄了《行政复议...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时怎么办?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时怎么办?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处理意见是否撤销?
鉴于此,我局将继续跟进此事,并依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工作。”XJ业主委员会收到该处理意见书后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某区住建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责令某区住建局对其申请重新作出处理。被告某区住建局辩称:根据法律规定信访事宜不具有可诉性,不是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目前,某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原...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第六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第七条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