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担保人责任?这种解除方式有哪些法律程序?
首先,担保人可以通过与借款人协商达成一致来解除责任。这通常需要借款人找到替代的担保方式或提供额外的抵押物。一旦双方同意,应通过书面形式记录这一变更,并提交给贷款机构进行审批。其次,如果借款人已经完全偿还了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自然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向贷款机构索取一份债务清偿证明,以确保所有法律文件...
在原债权人已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其对债务人作出的催收行为是否还...
因此,在原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的情形下,对于原债务人而言,原债权人仍为权利人,其对债务人的催收行为仍具有法律效力。新债权人有权承继原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据此,在原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但尚未就此事实通知债务人时,其作出的催收行为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中华人民...
对于借新还旧的保证合同银行应明确告知保证人,不知情保证人免责
同日,原告与新合作惠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马某1、马立军、马麦力哈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合同签...
最高人民法院:"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认定
裁判要旨:担保人为债务人连续提供了借款担保,但在最后一次担保合同中对担保免责条款作出了特别约定,被债权人接受。当借款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出现了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可以免责事由,担保人依合同约定应当免除担保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信用社、海源公司与金山宾馆签订的95-6号,95-12号,95-21号、95-26号四份借...
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的,保证人是否免责?
但无特别约定,借款人单方擅自变更借款用途偿还旧贷,保证人不免责!一、保证人明知贷款系用于还贷,不能以未经其同意改变贷款用途为由免除保证责任。裁判要旨:保证人明知借款的真实用途是“以贷还贷”的,即使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与真实用途不一致,保证人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内仅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其他保证人能免责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共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均应及于其他尚在保证期间内的连带共同保证人,其他保证人不因债权人未在保证期内向其主张权利而免责(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案情简介一、2013年12月17日,府谷支行与兴茂公司签订《借款合同》。2014年12月16日,兴茂公司、昊田公司与府谷支行签订《借款展期...
以自己离婚净身出户为由,就能对夫妻共同债务免责?(附2020年最新...
借款到期后,因吴某未按约还款,楚某于2019年10月全额代偿了贷款本息。代偿后,楚某将吴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代偿款。张某却以其与吴某已于2019年2月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债务由吴某承担,自己已经净身出户为由,拒绝偿还。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
最高法:分公司对外借款,总公司能否免责?
3.虽然《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合同》约定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将本次全部工程款以应收账款的方式质押给了银行,可以认定分公司具有一定的财产,但并不代表分公司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保证人虽向总公司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一定情形下放弃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向总公司追索的权利,但是该承诺生效的特定情形并...
如何认定涉贷款诈骗罪的担保合同效力
从合同最终效力的角度来看,等于债权人享有了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撤销权。这显然有悖法律条文文意。从法理上,债权人仅撤销主合同就可以致使担保人免责,实在有违担保本意;从实务上,债权人更不会撤销主合同来减少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所以从该第四十一条可以推出: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在仅债务人欺骗债权人时,...
...信社副主任为还借名贷款竟“套路”中学同学,再审终判担保人无责
8月29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这张罚单背后竟然涉及一宗“案中案”:马献斌为偿还自己在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借名贷款,与人串通虚构《房屋装修合同》,骗取中学同学周锋提供担保,试图让其背负60万元的负债。在马献斌下落不明后,一审、二审均判担保人周锋担责,但在2021年的再审环节中,法院终审查明上述事实,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