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等;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并对需求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等;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并对需求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
【以案说法】可以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吗?
于是,蒋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无效,并要求罗某退还全部购房款。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与蒋某系不同村人,不同属于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双方以买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双方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退还。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
全国法院:关于宅基地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附:宅基地保护攻略!|承包...
31、本村村民擅自以宅基地上房屋向非本村村民抵还借款的协议无效。裁判要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并非本村村民,其与该村村民签订的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基于...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第三十二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前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第十一条宅基地分户程序农村村民可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分户,填写宅基地分户申请表、签订宅基地分户协议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意见,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确认为“一户”。第十二条“一户”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一户”:...
村民反悔卖农村住宅,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卖家补偿买家损失
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无效。卖家要求买家赔偿信赖利益法院判决卖家补偿损失李先生不服,2021年3月,他将张女士和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归还购房款以及装修、安装家具等花费共计30万元,并且赔偿信赖利益损失50万元。李先生认为,房子在拆迁范围,应该对房屋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
买卖农村宅基地合同是否有效?
第三种观点认为,张某与李某达成的宅基地买卖协议无效。因该份协议触犯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无效协议。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