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本案中,董某自2022年11月21日到餐饮店工作,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根据餐饮店提供的规章制度及考勤表等证据,餐饮店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董某,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劳动关系吗?工伤赔偿怎么办?
因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2024年3月,李女士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委经仲裁决定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某餐饮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法院调解本案中,李女士作为劳动者,某餐饮店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法院这样判!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王阿姨虽未能依法办理退休并领取相关待遇,但是与餐饮公司并无责任。因此,餐饮公司终止其与王阿姨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冷菜厨师跳槽后被索赔超10万 竞业协议是否“变了味”?
该案件中,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因跳槽到另一家餐饮公司,被原单位起诉违反竞业协议,向他索赔十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竞业限制究竟是何方神圣?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本意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拌黄瓜”还要被竞业限制?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案情:刘某原系某餐饮公司冷菜厨师,主要从事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工作,在入职时与餐饮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刘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不得参与在任何方面与公司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2022年5月,刘某从该公司离职后,先是在一家酒店从事配菜等工作,后又在另一家酒店从事冷菜厨师工作。2023年4月,...
离职协议存在漏洞 用人单位被判付加班费
近日,北碚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认定劳动者签署的未约定具体补偿金额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能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依法支持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诉讼请求(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罗某于2019年12月与任职的某餐饮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中第2条就罗某至离职之日的工资、差旅费、交通费、一次性...
厨师跳槽后被索赔 竞业协议何以成"禁业"协议?
律师游云庭今天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件中,刘某在甲餐饮公司工作从事配菜员等工作,虽然刘某与甲餐饮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他仅是餐饮公司的一名普通冷菜厨师,从事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常规冷菜的制作,并不会接触和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对三类员工设置竞业限制的这样一个...
...约定|蔬菜|香草|黄瓜属|果菜类|劳动合同|竞业协议|用人单位...
张某是ABC餐饮公司的冷菜厨师,入职时与ABC餐饮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与《竞业协议》,约定:张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3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在任何方面与ABC餐饮公司相似的业务;张某若不履行《保密协议》与《竞业协议》约定的义务,获取的收益归ABC餐饮公司所有,并需要向ABC餐饮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餐饮店员工遭老板拖欠薪资 检察机关促和解
经审查,田林县检察院认为餐饮店欠薪事实客观存在,且7名员工中有2人为60岁以上,自我维权能力弱,诉讼能力有限,应予帮助和支持。2024年4月2日,在基于双方和解意向前提下,该院与县劳动监督大队、乐里镇司法所一同召集到了6名申诉当事人和老板黄某双方进行磋商座谈。座谈会上,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已...
德胜地区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协商达成
据介绍,此次协商会前召开的德胜地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22名职工代表审议了《德胜地区2023年度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经过讨论征求意见,一致同意工资指导线的制定。按照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地区餐饮行业去年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议定了2023年地区餐饮行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