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非本市户籍,能买天津公产房吗?官方回复
近日,有网民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询问:河北户籍社保,能否买和平区公产房?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回复:根据津住建发〔2019〕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本市常住...
[购房帮]公产房变更承租权有争议 咋办?
所以您可以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商达成一致处理争议。至于协商不成能否起诉的问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针对审理直管公产房承租权等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在该规定中的直管公产房不包括国有企事业产房屋和宗教产房屋以及各人民团体房屋。当事人之间因变更直管公产房承租人发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津公产房承租权只有两种方式 房本颜色不一样
获得公产房承租权1通过亲属办理过户2使用权转让据了解,本市公有住房是特指本市城镇范围内,1999年6月30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通过福利方式分配给职工,并执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的住房。因此,本市公有住房除原承租人可以租赁外,只有通过亲属办理过户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方式获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承租人通过...
公产房承租权:不同颜色代表的产权性质不一样
公产房承租权:不同颜色代表的产权性质不一样[摘要]话咨询公有住房政策,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在本市想获得公有住房的承租权,目前只有承租人亲属过户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方式,而且购买时一定要分辨房本的颜色,不同颜色代表的产权性质可不一样。话咨询公有住房政策,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在本市想获得公有...
从一起公产房屋动迁补偿款争议谈公产房屋承租权的私有财产性质
本案中如果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争议之房的延续承租权或者居住权,由于该房已经被动迁,不再实际存在,则由于争议之房的灭失而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诉性,属于法定的不予受理的理由。可以告知双方向开发商申请根据动迁法的有关规定调房。而实际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动迁补偿款,该款已经实际给付姜妍妍及高占强,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家理律所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该条以及该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直接保护了公产房承租权的过户,实质上和继承的性质相同。再比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
哈市8.4万户公有房产将换发新承租证 免费办理
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该中心在对原公房进行普查的同时,还将为承租人免费换发新承租证,公产房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租赁证、换证申请书到全市4个区域受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该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公有住房可通过公房出售流程转成私产,但也有部分不能出售的公有...
在天津公产房纠纷可以起诉了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法中明确提出,当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议,这就意味着,公产房权属问题的案件,人民法院同样应当受理,并且...
公产房、集资房、经适房、限价房、小产权房等特殊类型房屋转让...
当事人之间因公产房(包括直管公产房屋、企业产房屋)承租权置换(买卖)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受理。但家庭成员之间以置换(买卖)方式变更承租人发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相应的负责管理公产房屋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20个法律要点(2020版)
(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