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逝世,曾参与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起草
江平在晚年时期,曾写过一本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陈夏红评价,江平的命运,不仅是他本人自然生命的延续,更是中国政法大学校史的缩影、中国法治命运的缩影、中国当代史的缩影。在90年来的浮沉之中,江平对新中国的民事立法事业和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江平在复兴中国法学教育的梦想途中,也造就了...
探索“稳进立破”新思路,实现破产法治新作为——第五届东南破产法...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审、编辑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担任第四分论坛的主持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左北平,阿里资产高级专家、总监闫向荣,京东集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总监(重整与清算负责人)冯赫,招商银行总...
聚焦破产法新作为|第五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在厦门召开
主题为新质生产力赋能破产事务及数字化背景下的资产处置,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审、编辑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章恒筑、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左北平、阿里资产高级专家、总监闫向荣、京东集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总监冯赫、招商银行总行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助理...
荐书| 肖崇俊:《规制要约收购:美国模式及其原理》
张磊教授从部门法的角度提出,希望在法律史的论文中看到规律性的东西,这是我在写作过程中努力探寻的内容。我的师姐李明倩博士曾帮助我解答英文翻译中的疑惑。中国政法大学陈夏红老师和我的同学吴玄博士曾费心帮我查找美国立法档案资料。我还要感谢跟我并肩作战的13级法律史专业的同学们,和跟我一起完成课堂报告的14级法律...
《陈光中口述自传》《陈光中传》新书发布会举行
陈光中先生出生于1930年,浙江永嘉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他是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一直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司法人权的研究。在七十...
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 逝者江平与他的时代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寿94岁(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江平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在退休后,江平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
江平先生李曙光教授序陈夏红著《破产法札记》
陈夏红是我校的博士毕业生,师从我国著名的破产法学者李曙光教授从事破产法研究,已经出版了四本关于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的论著,这本应该是他的第五本了。这本著作集中于个人破产的主题,陆续在《法制日报》上发表过,我曾拜读过一些。其中不乏对我国一些地方如深圳的地方立法、一些城市的地方的试点工作作出评析,也对...
中国政法大学陈夏红: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深圳贡献”在于推出破产...
陈夏红:任何制度只要涉及利益的调整,无论是哪方面的主体,就都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尤其是制度设计不够精密,滥用的违法成本很低的情况下,滥用几乎不可避免。在这种认识前提下,我们现在所能够做的,我觉得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制度设计中尽可能周全考虑,多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积极大...
陈夏红:深圳的破产事务管理部门设在哪里?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前后破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万万不可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破产行政管理部门无论如何设置,都得和个人破产制度一道完善,都得和市场经济一道成长,都得在改革开放的大局下稳步推进,都得在先行先试的利好空间里逐步完善。(作者陈夏红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夏红:个人破产配套制度比个人破产制度更重要
这一“破冰”之举,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深圳能否为个人破产立法打开一个新的时代?近期,经济观察网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经济观察网:您怎么看待《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陈夏红:这个《条例》有它的积极意义和试验价值。深圳长期以来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在破产法领域,无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