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遭遇“阴阳合同”,退定金成难题
4S店工作人员解释,一份销售合同是全额付款的价格,还有一份是贷款购车的价格,销售政策有区别,同时还有贴息的问题。双方应该按照合同去履约,解除定金存在难度。该工作人员称,周先生所购之车已到店,大件商品都是经销商垫资的,有资金成本。为了让周先生购车满意,才提出各种方案,异地购车开票拿补贴都是合法操作,并不存在...
调查:假购车、真套现,车贷公司上演“无间道”
一名居住在淄博市的“背债人”说,自己征信有问题无法从银行贷款,但介绍人表示,只需要他提供身份证配合办理车辆融资贷款,并在购车合同、卖车合同上签字,无需接触银行,万元好处费就能到手。介绍人还嘱咐,“不用担心,会有人每月还月供,融资公司打电话催还时不要接听或者说车辆已经卖了。”实际上,“背债人”也被欺骗...
借名贷款买车牟利套贷转贷合同无效
法官庭后表示,“借名买车”看似互惠互利,实则暗藏巨大隐患。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的,不仅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无效,“好处费”、利息不被支持,还要面临自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风险,根据具体情况甚至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得不偿失。
零首付买车,有什么套路吗?
现在大环境就是存钱的人多,贷款的人少,只有车贷是最好的放款渠道。我建议大家理性消费,知道有零首付就好,用不用看个人情况来定。最后提醒一句,只要你贷款订车,最好在购车合同上写明,如若个人原因贷款按揭无法过审,导致无法购车,必须退还车辆定金,防止到时候由于资质问题无法贷款买车,然后和4S店扯皮。
贷款买车后不按期还款 车店追偿获部分支持
贷款买车后不按期还款车店追偿获部分支持如今,小汽车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代步工具,同时各种车贷、保险等担保制度作为增信手段也应运而生,在法律关系中,除了需要保证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外,担保人的追偿问题也同样重要。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贷款购车而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男子称买车被收取上万元服务费,4S店:签合同前已告知
事实上,在贷款购车业务中,4S店与银行合作,根据协议银行一般会让出部分利息收入,等于这中间的服务费用4S店已经拿到了,所以4S店额外再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不妥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但若消费者从4S店或者车企贷款,并非从银行贷款,那么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也是不合理的,因为4S店的金融服务成本近乎可忽略不计,贷款方该收取的...
“借名”买车还不上贷款谁担责?
法院经审查认为,关于张某、孟某、聂某称,案涉汽车买卖、担保、贷款等一系列事实均是虚假的,张某是替王某担名买车并非真正买车人,经查,因《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协议书》上为张某本人签名,落款处有某担保公司公章及张某、孟某、聂某的签名和按捺手印,且案涉车辆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起底“套路运”骗局:应聘司机被诱导贷款数万购车,车还不属于自己
而物流公司也试图通过“告知书”规避风险,例如成都新业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在告知书中写道:“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行为,因公司为促成合作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故车辆司机在贷款购买车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或解除合作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本公司有权利追究司机的违约责任,并拒绝解除协议及退车,特此告知。”...
红星调查|起底“套路运”骗局:应聘司机被诱导贷款数万购车,车还不...
而物流公司也试图通过“告知书”规避风险,例如成都新业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在告知书中写道:“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行为,因公司为促成合作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故车辆司机在贷款购买车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或解除合作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本公司有权利追究司机的违约责任,并拒绝解除协议及退车,特此告知。”...
“假购车,真套现”,警惕汽车贷款诈骗 | 山东经侦
2、征信记录不良人员为了获取好处费,与不法分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各类犯罪,不仅会因为信贷逾期而影响自身征信记录,更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车辆销售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切勿贪图一时小利,为不法分子提供“道具车辆”,沦为犯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