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闲置农房!三亚发布最新办法→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闲置农房利用合同期限届满,利用人继续使用闲置农房,闲置农房所有权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合同期限为不定期。闲置农房利用合同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利用人依法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自主经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利用闲...
小剧场|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因此,家庭中因老人赡养、离婚等发生纠纷时,可以考虑对其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依据不动产居住权证可以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在该房屋内,从而化解家庭矛盾。在此提醒大家,签订居住权书面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也提醒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应及时了解、查询拟购买的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以避免购买了...
一“典”就懂(五)| 为什么说居住权人只能是自然人?
“居住”本身就表明了强烈的人身性,其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房屋的利用只能是“使用”“利用”,而不可能是“居住”。《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更加清楚表明了我国居住权主体只限于自然人。《民法典》第367条规定居住权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
房子住久了,就有“居住权”吗?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
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新增“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居住权有啥用...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居住权以合同方式设立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
民法典居住权规范之理论解释与实践适用
其次,立法机关的相关权威释义亦在此明确,“居住权是住宅所有人为特定自然人的利益在自己所有的住宅上设定的权利,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享有居住权。”最后,从价值层面而观,设立居住权的主要目的旨在实现人民“住有所居”,保障人民之基本人权,而法人与其他组织虽亦存在“住所”之要求,但其制度目的与保障人权相去甚远。
化解居住权与所有权之困
崇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邢健从其祖父处继承案涉房屋,已实际领取产权证,邢健为该房屋的产权人。汪秋菊称邢健祖父生前为其保留居住权,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邢健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民法典》“居住权”,对买房、卖房、租房影响有多大?
“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那些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是受到限制的,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障碍,即虽然交易的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户登记,新房东也不能赶走依合同约定,或者依遗嘱方式居住的居住权人。”胡清文提醒大家,今后购买二手房,有了一条必备的手续,就是购房人在购房时不仅...
民法典的“居住权与使用权”有何区别?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灵活地满足当事人的其他住房需求。更重要的是,现行法只承认“房屋所有权”以及“租赁权”两种房屋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