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 见行动 党建基层行|北京:聚焦妇女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扎实...
2023年10月,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将模型筛查出的线索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结合开展讨论。“2023年5月,我们在筛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的线索时发现,部分女职工因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生育后不能领取生育津贴。”近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古月为记者介绍了该院通过依法履职推动解决女职工社保问题的始...
【晋姐学法】山西高院发布“2024年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十大典型...
该公司已收到社保部门向其支付的靖某女的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理应支付靖某女生育医疗费1300元,因靖某女依法享受100天的生育津贴补助,该公司应当全额支付靖某女100天的生育津贴和30天的产假工资。典型意义妇女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得到保护。为了弥补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可能受到的影响,我国建立了生...
眉山市第四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期)
由某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职“孕、产、哺乳期”期间绩效工资、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应获得的生育津贴等共计40000元。典型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三期”工资和福利待遇的...
妇女节特辑丨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返岗 生育津贴与劳动报酬可以兼得
关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法院认为,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旨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休产假是女性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公司未保障朱某某休产假的权利,认为无需向朱某某发放生育津贴,无相应法律依据,且社保基金已经拨付了朱某某生育津贴16056.04元至公司。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建设法治山东 巾帼在行动 | 《周末说法》专场解读女性职场权益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
【雪城女性学法90】 女职工权益维护法条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www.e993.com)2024年11月21日。劳动就业保护1.禁止解除或终止女性职工劳动合同的三个期间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为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个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成果展示
一、健全医保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一)落实困难儿童医保待遇。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其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进行补助,并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二)生育三孩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自2021年5月31日起,我市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
孕产哺乳期女职工 合法权益应予保障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在产假、哺乳期未完成预定业绩而降职降薪,实质是降低产假、哺乳期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客观上损害了女职工在特殊时期应当享受的...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
山西高院发布“2024年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妇女的生育权益应受保护——靖某女诉某公司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案基本案情靖某女入职某公司后于2022年3月生子,产假共计130天。靖某女在职期间该公司持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机构向该公司支付靖某女生育医疗费1300元和生育津贴23000余元。靖某女于2022年7月返岗,2022年8月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