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有控股公司资产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二、犯罪成本1.5万元应计入孙某的犯罪数额之中,其犯罪数额是20万元本案中,应将1.5万元计入孙某的犯罪数额,理由如下:一是从贪污罪的本质看。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不是实际获取或者分得的数额,而是非法控制的数额。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
检法视点 | 贪污罪中将赃款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情形下犯罪数额之认定...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7142.42元,其中个人占有255741.1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马某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违法办理行政案件且未经授权查扣车辆,超期未作处理并擅自使用扣押车辆,引发媒体负面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
以案明纪释法 | 套取国有控股公司资产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二、犯罪成本1.5万元应计入孙某的犯罪数额之中,其犯罪数额是20万元本案中,应将1.5万元计入孙某的犯罪数额,理由如下:一是从贪污罪的本质看。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不是实际获取或者分得的数额,而是非法控制的数额。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
帮信罪最新会议纪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
9.适用《办理帮信案件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即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要求被帮助对象人数众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证实被帮助对象实施的行为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查证确系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对于帮助单个或者少数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制定了《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现予以...
提供信用卡并配合刷脸验证的行为定性及犯罪数额认定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并不知晓转账资金为诈骗犯罪所得,其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渠道,实际的转账行为由上家完成,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本案犯罪金额应认定为45万余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第二种意见认为,陈某不仅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在诈骗犯罪已经既遂后,陈某还提供刷脸验证等方式帮助上游犯罪转移资金,逃避刑事...
能否将来历不明的部分资金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
将来源不明的资金算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数额,实际上是将该部分资金推定为犯罪所得。理由是,嫌疑人张三借用来的银行账户,同一时间内,接受了有证据证明的诈骗资金3600元、8000元以及来历不明的3万元、13000元,该银行卡账户就是用来接受犯罪所得的,那么,3万元和13000元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所得...
案发前归还的诈骗款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吗?
3.类似的“扣除案发前归还的数额”的规定还有1996年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犯罪案件解释》第9条(虽已废止,但2011年诈骗司法解释没有相反规定)、2010年最高法《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解释》第5条第3款、2017年最高检《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第17条等等。4.之所以最高司法机关作出这些...
如何准确认定“套路贷”的犯罪数额
如何准确认定“套路贷”的犯罪数额。1.予以整体否定性评价。“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6条第1款规定,在认定“套路贷”犯罪数额时,应当与民间借贷相区别,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虚高债务”和以“利息”“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等名目被...
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不能算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数额
需要计算进入非法吸储数额的,始终只能是与“口口相传”“公开宣传”相关的违法资金。比如在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中,对非法集资案中的“口口相传”,就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在2016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就专门提到:“关于“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