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转让股权就能逃避债务?
本案中,由于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已具备破产原因,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加之娄某春在公司债务形成后以明显违背市场交易规则的“1元”价格转让股权,且提交的股权转让文件对出资情况记载不真实,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意图,因此,娄某春应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提起的执行异议...
未届出资期限为何加速到期?股权转让人对出资是否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陈某和姜某将其持有的未届出资期限的乙公司股权转让给刘某,但刘某也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后乙公司在未清偿对甲公司债务的情况下被简易注销,且刘某死亡。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6已完成实缴的一人公司...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认缴制主要针对公司登记,即公司登记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由此形成的公司注册资本;但股东在认缴制下最终仍有实缴出资的义务,故而将认缴制视为与实缴制相并行的规则体系实际上并不妥当。2013年《公司法》所确定的规则被称为“无法定期限实缴”更符合制度实质。在缺乏维护交易安全配套制度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赵某及第三人天和公司、仁和公司、钱某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法院认定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即使数次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转让股权时均未届出资期限,但在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诸原股东应依次就受让人未能足额缴纳的出资部分向债权人...
...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出资0元)转让...
8月17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常州金坛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出资0元)挂牌转让,转让方为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转让底价为1950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27日。资料显示,转让标的常州金坛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注意:(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
8月10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5000万元)及21581.342642万元债权公开转让挂牌转让,转让方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为27000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6日。
一元收购股权背后:实缴637.5万元,负债超千万元,天亿马如何化解...
然而,以1元的价格受让股权还是引发关注。对此,沈萌表示:“这是象征性价格交易,大多发生于未实缴注册资本,特别是业绩亏损的标的,其股权价值为零或为负。但有时也会因为股东出于赠予目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而采用象征性价格。”同时,付建也提醒道:“一元只是一个形式,受让人仍需负担出资义务。该种收购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