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并下拨专项党费支持基层开展抗旱防汛工作
7月9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抗旱防汛救灾抢险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转拨中央组织部下拨党费、下拨代自治区党委管理党费共175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旱防汛救灾工作。《通知》指出,近日内蒙古部分地区不同程度遭受旱情和洪涝风雹等灾害,特别...
拱墅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九、关于“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重申明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要求,增强党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二)专题组织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党费支出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三)组织下拨返还2022年度党费。十、关于“工会会费收缴使用...
党员工资收入增加后的党费交纳问题
2017年4月,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第一部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第1条中规定,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2022年6月,党建读物出版社编著的《新编党费工作手册》删除了之前版本中“党员增加工资收入补交问题”的相关内容。按照有关解释,新规...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党费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收缴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党员教育管理、让党员充分认识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3月3日下午,法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三郎仁青同志主持,全院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丰台科技园区关于党组织关系接转和交纳党费业务变更的通知
为方便园区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和党组织交纳党费,自2020年1月1日起,丰台科技园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和党组织交纳党费的地点变更为园区汉威党群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广场四区7号楼一层),原丰台科技园区非公企业党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8号504室)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关于调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章党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局(馆)机关党委针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扣除项等项目变动情况,重新核算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比例,现...
关于做好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接区直机关工委通知,请于7月6日前将2016年党费收齐后交政治处李小华(要求附党费收缴明细)。附件:党费收缴标准政治处2016年7月4日
...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组通字〔2013〕10号)转发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2012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对部分高校开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