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六...
获嘉县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要规范 银保监会这样说
在产品开发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为确保保险机构有序整改、平稳过渡,保持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稳定供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设置了过渡期。关于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通知》规划了一年的试运行期,以便调整有关...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发展科技保险和绿色保险,助力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深化改革开放,《若干意见》要求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引导各类保险机构差异化特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协会: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现就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为强化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一、各监管局要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属地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发文,必要时向银行延伸检查!
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提出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这是自2023年8月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第三次针对银保业务下发规范性文件。可见,“报行合一”势必成为2024年行业监管的重要方向。业...
15家人身险公司产品被通报 涉违背报行合一、精算假设不审慎等四大...
具体来看,15家人身险公司因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等四大问题被点名。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2023年,在全行业共同规范产品“报行合一”,明确产品的附加费用率即为可用的总费用率上限,产品定价费用假设与利润测试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假设应保持内在逻辑一致性的要求下,个别公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为强化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各监管局要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属地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一省下发人身险自保件和互保件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合规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等法律及监管规定,现就规范辖内人身保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保险机构,是指青海省辖内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和从事人身保险中介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