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护航“万亿之城再出发”二十六项措施》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公安厅“八个现代化”建设和“五个高水平服务”部署要求,持续服务保障“532”发展战略,为我市“万亿之城再出发”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护航“万亿之城再出发”二十六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特此通知。常州市公...
遏制“远洋捕捞”式执法,斩断利益链是关键
据了解,目前该案存在擅自降低立案标准、缺少异地执法办案手续、办案人员违规自行收取保管涉案财物等违反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的问题。从相关案例可以看出,“远洋捕捞”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涉事企业的运转马上陷入绝境。现在公安部新规明确规定了资金冻结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强调在冻结资金前,应对涉案资金的性...
地方政府的定时炸弹,被拆了
所以10月12日的发布会上,蓝部长也提了这个事:「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当然,还有更夸张的——有个哥们也是开公司的,他最近几年隔三差五就会收到某些部门直接发红头文件过来,索要「捐款」。还有上过新闻的「逐利执...
如何避免“远洋捕捞”式趋利执法?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涉案人员、企业金融账户内的财产,只能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严禁以划转、转账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变相扣押。”在前文提到的《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也规定:“……禁止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禁止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行...
立法规定禁止逐利性执法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据南都记者了解,2021年,公安部曾发布《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其中明令禁止滥用执法手段搞“创收”,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等。不过皮剑龙认为,这只是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且其他执法机关并无此类规定。基于此他建议,以制定民营经...
破解地方“逐利型执法”,企业家建言罚没资金归中央财政!最高法写...
公安部虽然在2021年发布过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但该规定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其他执法机关并无此类规定。他建议,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在该法中明文规定禁止逐利执法,禁止执法机关以罚款为手段搞创收,禁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禁止争抢有罚没收益案件的管辖权等,保护民营企业...
委员提案|皮剑龙呼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遏制逐利性执法
一、完善立法,明令禁止逐利性执法。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令禁止逐利性执法的相关条文规定。公安部虽然在2021年发布过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但该规定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其他执法机关并无此类规定。建议,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在该法中明文规定禁止逐利性执法,禁止执法机关以罚款...
坚决遏制逐利性执法 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民营企业一旦遭遇逐利性执法,企业将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皮剑龙关注到,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令禁止逐利性执法的相关条文规定。2021年,公安部曾发布过《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提出,禁止以罚款为目的搞创收等规定。皮剑龙认为,但该《规定》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
如何有效遏制“远洋捕捞”式趋利性执法?专家建言治本之策
2020年,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2021年,公安部专门发布《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进行专项整治。但在真正的实践中,“远洋捕捞”仍然是一个痼疾。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在一篇评论文章中表示,当前实行的罚没款返还制度使得办案机关以及办案人员与逐利性执法行为之间...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逐利性执法行为严肃...
公安部虽然在2021年发布过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但该规定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较低。皮剑龙建议,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在该法中明文规定禁止逐利性执法,禁止执法机关以罚款为手段搞创收,禁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禁止争抢有罚没收益案件的管辖权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