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创新和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指农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农户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涨知识】立秋到,丰收来,这有一份税收大礼包请查收!
1.纳税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农用物资销售给本社成员。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通过农民合作社免税政策解决进项发票?错误筹划涉税风险极高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的规定,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具体到本案,该合作社销售给回收企业的秸秆并非本合作社农民自产的农产品,而是属于外购农产品,并不符合税收政策的要求。一旦税务系统预警或某...
【关注】农旅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哪些税收优惠?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1.纳税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农用物资销售给本社成员。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经营主体缓征、减征、免征相关税款,简化税费减免申报程序,实现惠农税收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
“税收体检”助力农产品加工行业健康发展
在落实政策辅导前,数据分析团队针对该公司排查到了相关的涉税风险,针对企业运行过程中如何加强进、销、存相关资料备查等方面问题,团队成员与企业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积极听取企业代表的涉税诉求,并企业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惠农政策,帮助企业算好经济账(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群体,引导乡村本土人才、有创业意愿的外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依法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引导家庭农场由传统农业向...
现代农林产业优惠政策摘要
(七).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贵发〔2014〕5号)●对连片流转耕地1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给予流入方一次性每亩奖补20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获得HACCP、ISO9000、ISO9001和良好农业规范...
税惠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税务局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村合作社只有帮本社的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才能免征增值税。
贵州税务: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还深入当地手工艺作坊、乡镇茶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开展上门问需服务,了解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情况,“量体裁衣”送上特制税惠大礼包。下一步,贵州省税务部门将不断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税收征管大数据优势,开展政策精准推送、“一对一”辅导等工作,引导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向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