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红说法 |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可诉性的认定
本案中,周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无法通过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确认其与第三人或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虽然甲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是工伤认定中的一种程序性行为,但该行为将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长期、永久得不到依法救济,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故案涉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具有可诉性。
把“有信必复”做到群众心坎上
山东法院能动司法,从群众来信来访“有信必录”“有访必接”,到采用案件评查、集体研究、公开听证、依法终结等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再到推动信源治理、把引发信访的源头矛盾问题化解在前端环节和萌芽状态,用心用情用法落实“有信必复”工作,持续推动信访秩序不断好转。把问题问清楚、道理讲明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
江苏印发《〈江苏省信访听证办法〉〈江苏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听证,是指各级机关、单位在适用《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方式办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过程中,采取听证会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办理意见的活动。第三条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处理程序符合规定的信访事项一般不举行信访听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申请人对网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申请复查的,应当提供网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网页页面纸质件;(五)需由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还应当对其主张的事实、理由及请求,提供相关证据。第十一条复查、复核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在10日内,提交其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复查意见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材料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是省政府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的工作机构,受理信访人不服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请求省政府复查或者复核的信访事项。第七条省辖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是本级政府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的工作机构,受理信访人不服所辖县(市、区)政府...
...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照2019年全区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会议精神,交通厅按照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修订了《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复查,是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
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负责处理的职能部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二、行政复议类(一)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法定途径: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
第一条为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以下简称复查、复核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复查,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办理...
关于印发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
第一条为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程序,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保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处理,根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复查,是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进行...